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北普秘 字第 1131047303 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告招領逾期未具領之普通退稅。
依據:前財政部關稅總局93年1月29日台總局總字第0930100525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附表所列各廠商向本關繳納之各項稅費,其繳付原因已消滅,應予退還,嗣經本關第2次通知仍未領取,請於公告日起儘速前來領回,逾期即按規定轉入未領款項帳內暫存保管,屆滿5年後解繳國庫。
二、檢附逾期未具領之普通退稅公告清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北普秘 字第 1131047303 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告招領逾期未具領之普通退稅。
依據:前財政部關稅總局93年1月29日台總局總字第0930100525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附表所列各廠商向本關繳納之各項稅費,其繳付原因已消滅,應予退還,嗣經本關第2次通知仍未領取,請於公告日起儘速前來領回,逾期即按規定轉入未領款項帳內暫存保管,屆滿5年後解繳國庫。
二、檢附逾期未具領之普通退稅公告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