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15年9月8日以前發布之關稅法暨海關緝私條例相關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15年版「關稅海關緝私法令彙編」者,除屬海關進口稅則、稅率、原料核退標準、臺灣地區查緝走私分工與執行配套措施、海關內部業務處理之指示另行列入海關工作手冊及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6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2026-10-22公告標售海關沒入及逾期不報關等貨物
2026-10-21公告招領旅客遺失物品。
2026-10-21公示送達本關115年10月6日北普竹字第1151063592號函1份(如附件)。
2026-10-21公示送達本關115年9月23日北普竹字第1151061532號函1份(如附件)。
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