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修正前,海關已扣押之指定菸品(加熱菸),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者,請貨物所有人於領回期間內向海關申辦領回。
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修正前,海關已扣押之指定菸品(加熱菸),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者,請貨物所有人於領回期間內向海關申辦領回。
公示送達本關115年6月8日北普竹字第11510362091號函1份(如附件)。
2026-06-08公示送達本關115年6月8日北普竹字第11510362111號函1份(如附件)。
2026-06-08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15年5月11日北普機字第1151029359號函1份(如附件)。
202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