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修正前,海關已扣押之指定菸品(加熱菸),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者,請貨物所有人於領回期間內向海關申辦領回。
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修正前,海關已扣押之指定菸品(加熱菸),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者,請貨物所有人於領回期間內向海關申辦領回。
公示送達本關115年9月4日北普竹字第11510575041號函1份(如附件)。
2026-09-04更正本關115年第11505847號處分書主旨為「下列第2項貨物沒入之」。
2026-09-04公示送達本關115年8月28日北普竹字第1151055866號函1份(如附件)。
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