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為便利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保稅貨物進、出口通關,經海關核准參加帳冊管理之區內事業進、出口保稅貨物,除可於區內海關辦理通關外,亦可分別依「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產業園區保稅貨物於進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產業園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於進、出口地海關依通關作業規定辦理通關。
「本案聯絡單位:
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案件(DC),保稅組保稅查核課,電話(04)26595216分機203、202
潭子科技產業園區案件(DT),保稅組保稅查核課中加業務股,電話(04)25323594分機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