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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政策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資訊安全政策

壹、目的

預報貨物資訊系統及其相關業務為本關核心業務,為保護本關核心業務相關資訊資產(資訊資產包括資料、系統、設備等)之安全,防範資訊處理作業過程發生影響資訊及系統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之安全事件,確保本關資訊處理作業能安全有效地運作,進而保障預報貨物資訊系統通關業務,特制訂本資訊安全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貳、依據

本政策係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關稅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政策及組織管理規範」等有關法令與規定,考量通關業務需求訂定。

參、願景

本關資訊安全願景為:提供便捷安全的通關服務

 

肆、定義

 機密性(Confidentiality):確保只有獲得授權的使用者,才得以存取資訊。

 完整性(Integrity):保障資訊與處理方法的正確與完整。

 可用性(Availability):確保獲得授權的使用者於有需求時,能適時存取資訊及相關資產。

伍、資訊安全政策

一、目的

為達本關對資訊安全維護的期許與要求,本關將以本政策為基礎,依據組織發展需要,並考量資訊資產風險,建立一個完整、可行、有效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以為本關資訊安全提供最佳之保障。

二、驗證範圍
本關預報貨物資訊系統之進、出口通關業務。包括:業務一組、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秘書室資訊股與電腦機房之資訊安全維運管理。

三、績效衡量指標

為達成上述願景並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訂定下述績效衡量指標:

1.本關須通過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並持續有效。
2.資通安全事件須依資通安全法規定時效辦理通報、處理及改善報告之提交。
3.依規定資安健診須每兩年辦理一次。
4.重要伺服器(資產價值為3)如發現重大漏洞,須自原廠提供漏洞修補程式後之2個工作日內完成修補,全年目標達成率為92%。
5.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結果:惡意郵件開啟率應為0.5%以下;惡意連結(或檔案)點擊率應為0.5%以下。
6.確保預報貨物資訊系統通關網路服務達到全年95%以上之可用性  。

陸、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關所有員工(含職員、技工友、約聘僱人員)、簽約廠商、委外廠商及所有相關資訊資產。

柒、責任劃分

一、本關各單位主管應積極參與資訊安全管理活動並提供支持。
二、本關各組、室應依據相關規定落實本政策之要求。
三、所有本關員工、簽約廠商、委外廠商都有責任遵循本政策。
四、上述人員都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通報所發現之資訊安全意外事故或可疑之資訊安全弱點。

捌、風險評鑑與管理

為達成本關資訊安全願景,符合政策目標,應制定風險評鑑暨管理程序書,進行風險評鑑與管理,以有效管理資訊資產面臨之風險,降低風險至可接受範圍。

玖、資訊安全政策之遵循

本關所有員工、簽約廠商、委外廠商未遵循本政策或相關資訊安全規定,或行使其他任何危及本關資訊安全之行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進行適當懲處程序;對於資訊安全法令或技術提供改進意見,經執行確具成效者,應給予適當獎勵。

壹拾、資訊安全政策之修訂

本政策應至少每年評估一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及適用性。

 

 

 

 

 

發布日期:112-09-12 點閱次數: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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