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應用服務
●97年6月16日「台中海關史料展」:
史料展活動新聞稿 ,活動精彩照片(pdf檔)。
●96年12月16日「貨物通關自動化作業回顧展」:
回顧展動新聞稿 ,活動精彩照片(pdf檔)。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閱覽應用服務
● 檔案應用閱覽服務時間及地點: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30 分至4時30分,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二)地點:本關四樓檔案閱覽室。
● 檔案查詢、閱覽、抄錄及複製,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檔案應用,以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檔案應用申請書」載明其事由。
(二)應用檔案,應提示「檔案應用申請審核通知書」,由本關人員陪同應用檔案。如須使用電腦系統,請向陪同人員登記後再予使用相關設備。
(三)閱覽室提供鉛筆及手套;申請人不得使用毛筆、鋼筆或原子筆等文具用品抄錄檔案;複製檔案以自行使用影印機影印為原則,使用時,應依陪同人員指導操作。
(四)檔案應用及查詢,一律在本關閱覽室為之;應用人員如有暫時離開之必要時,應將檔案及所借用之文具交予陪同人員保管,不得攜出;使用電腦系統者,應先完成登出作業,始得離開。受理民眾申請檔案閱覽應用
(五)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遵守本關有關規定,並不得有下列行為;違反者,依檔案法第26條之規定,停止其應用檔案;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六)閱覽室內不得有吸菸、飲食、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破壞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關有權停止其使用。
● 檔案應用閱覽、抄錄或複製本關檔案之收費標準:詳收費標準。
● 本關交通路線:詳交通路線圖(pdf檔案)。
● 申請檔案應用程序及流程說明
(一)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doc檔案、pdf檔案、odt檔案)
(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閱覽室使用須知(doc檔案、pdf檔案、odt檔案)
(三)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應用服務之問與答(doc檔案、pdf檔案、odt檔案)
● 申請檔案應用書表
(一)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應用申請書(doc檔案、pdf檔案、odt檔案)
(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寫範例(doc檔案、pdf檔案、odt檔案)
● 相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