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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如因全部進口布料貨樣送化驗或因同一時日由兩個以上不同關區出口,致無法及時提供貨樣以核對出口成品,應如何辦理?

答:為加速通關簡化退稅作業,經報奉財政部同意取消進口留樣、出口查對樣品之規定,至於沖退稅案件,請廠商按外銷品原料核退標準申辦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申報進、出口資料辦理沖退稅。

「本案聯絡單位: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電話(04)26565101分機110」

 

 

 

 

 

發布日期:113-05-10 點閱次數: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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