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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進口貨物分期繳納關稅-起繳日期如何確定?

分期繳納關稅案件,民間機構應於開始營運或完工之日起十個月內,檢具交通主管機關證明實際開始營運或完工日期之文件,向海關申報。

「本案聯絡單位:進口二課,電話(04)26565101分機255」




發布日期:105-03-01 點閱次數: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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