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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0530號處分書。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中普業二字第1131011830號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0530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課(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沒入下列貨物。「SP2S思博瑞煙彈(口味:老冰棍)(3PODS/BOX) 60BOX,於111年7月6日由不詳人士冒用湯○如名義私運進口(第DX/11/254/93866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關  務  長  陳  木  生

發布日期:113-07-15 點閱次數: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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