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發文字號:中普業二字第1131012897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3年7月15日中普業二字第1131011872號函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公文書經本關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遭退回,經查應受送達人應為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公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應送達之公文書現由本關業務二組法務緝案課(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3樓)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該組領取。
關 務 長 陳 木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