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6日
發文字號:中普業二字第1141000197號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0891及11300893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課(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沒入下列貨物。(於113年1月8日及同年月17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劉○伶名義私運進口)
(一)113年第11300891號:褲襪(合成纖維、230g),400PCE,第DX/13/254/18062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二)113年第11300893號:褲襪(主要材質:合成纖維、230g),120PCE;褲襪(主要材質:合成纖維、140g),480PCE,第DX/13/254/46008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關 務 長 陳 木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