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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001、11400003、11400005、11400007及11400009號共計5份處分書。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中普業二字第1141002455號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001、11400003、11400005、11400007及11400009號共計5份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課(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沒入下列貨物。(於113年1月12、16及17日由不詳人士冒用何○融名義私運進口)
(一)114年第11400001號:電子煙霧化器殼,400PCE,第DX/13/254/26069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二)114年第11400003號:電子煙霧化器殼,400PCE,第DX/13/254/26068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三)114年第11400005號:電子煙霧化器殼,400PCE,第DX/13/254/35008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四)114年第11400007號:電子煙霧化器殼,400PCE,第DX/13/254/35250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五)114年第11400009號:電子煙霧化器殼,400PCE,第DX/13/254/35252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

關  務  長  陳  木  生

發布日期:114-02-12 點閱次數: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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