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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網購活體動物 避免動物成為犧牲品

臺中關表示,近期於該關海運快遞貨物專區緝獲多起經由網購入境之走私活體動物案件,例如:鬆獅蜥、白化紅耳龜等,走私外來之活體動物有傳染疫病風險,亦將衝擊環境生態與農業經濟,民眾切不可為之。

臺中關進一步說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違反規定輸入或輸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或其產製品者,依同法第40條規定,將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而且還可能被併科新臺幤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另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活體動物不得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海運快遞業者違反該規定,海關將依同辦法第24條規定,處以警告或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臺中關強調,非法走私活體動物,除了運送過程可能導致小動物飢餓、脫水,甚至死亡外,遭到查獲後也須銷毀,讓這些動物成為防疫的犧牲品,實非文明之行為。該關將持續加強查緝,也再次呼籲民眾不要網購活體動物,也不購買來路不明的動物,以免觸法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吳家慶稽核
聯絡電話:04-26565101 #160

發布日期:113-08-30 點閱次數: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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