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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商民勿購買仿冒品進口,以免受罰

臺中關表示,近期緝獲仿冒國際知名品牌包款計800只,侵權市值高達6,172萬,進口人將面臨刑事法律責任訴究或後續行政裁罰,該關特別提醒商民應確實掌握貨物內容,勿購買仿冒品進口,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臺中關進一步說明,海關查獲疑似侵害商標權貨物時,如經商標權人認定屬於仿冒品而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不法行為,依據商標法第97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刑事優先原則,案件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個案刑事部分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緩刑等裁判確定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規定,裁處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並沒入貨物 。

臺中關再度提醒,進口貨物常見之仿冒物品,多為名牌精品之手錶、袋子、服飾、3C電子及電機零件等商品,種類繁多,國人購買名牌商品前,應確認該商品之商標是否經合法授權,勿購買仿冒品進口,以免衍生刑事法律責任或鉅額行政罰鍰。 

本案聯絡人: 業務一組 黃立宗  
聯絡電話: 04-26565101 分機 202

發布日期:115-02-10 點閱次數: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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