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11019795號 修正「進口船舶卸貨准單與特別准單核發程序」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口船舶卸貨准單與特別准單核發程序」第一點 署長 彭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