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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薩爾瓦多共和國原產之粗製糖、精製糖及乾果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11026686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

主旨:公告112年度薩爾瓦多共和國原產之粗製糖、精製糖及乾果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依據:我國與薩爾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下稱臺薩宏FTA)附件3.04關稅調降表與其執行委員會第10號、第13號決議文及海關進口稅則第17章增註五、第8章增註四。
公告事項:
一、112年度適用臺薩宏FTA關稅配額之薩國原產粗製糖、精製糖及乾果產品,相關輸入事項如下:
(一)由薩國管理核配:
1、貨品名稱、稅則號別、配額數量及分配(進口)期間如附表1。
2、配額內關稅:免稅。
3、關稅配額證明書核發:由薩國糖業理事會(Conse jo Salvadoreno de la Agroindustria Azucarera 【CONSAA】of the Republic of El Salvador)核發。
(二)採先到先配方式辦理:
1、貨品名稱、稅則號別、配額數量及分配(進口)期間如附表2。
2、配額內關稅:免稅。
二、原產地認定:依據臺薩宏FTA原產地規則辦理,並依規定檢具薩國權責機關核發之原產地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
三、輸入規定:貨品進口時,應依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查驗規定辦理。

部長 蘇 建 榮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2-10-25 點閱次數: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