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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考評計分原則」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11003129號

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考評計分原則」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考評計分原則」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


署 長 謝 鈴 媛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2-02-07 點閱次數: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