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18895號
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十點
署 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18895號
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十點
署 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