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256421號
修正「進口報單申報錯誤情形及審核更正依據表」項目十九,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口報單申報錯誤情形及審核更正依據表」項目十九
署 長 謝 鈴 媛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256421號
修正「進口報單申報錯誤情形及審核更正依據表」項目十九,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口報單申報錯誤情形及審核更正依據表」項目十九
署 長 謝 鈴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