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30877號
修正「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第四點
署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30877號
修正「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第四點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