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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

財 政 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51002304號

修正「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
    附修正「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

部 長 莊 翠 雲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1-23 點閱次數: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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