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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091014427號
修正「海關執行關稅配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執行關稅配額作業規定」
署長 謝鈴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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