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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91013519號

 

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附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部 長 蘇 建 榮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0-06-16 點閱次數: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