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案,經核定自公告之日起採行平衡措施及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惟考量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暫不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81022166號
附件:

 

主旨: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案,經核定自公告之日起採行平衡措施及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惟考量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暫不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
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2條、第16條暨本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108年9月26日第18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案分別經本部及經濟部最後認定中國大陸確有補貼及傾銷事實,且涉案補貼及傾銷貨物對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有關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經濟部提供之諮詢意見:建議暫不課徵,同時由於國際經濟情勢詭譎變化,將適時檢討其對我國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
二、涉案貨物、涉案國、涉案廠商、補貼率及傾銷差率:
(一)涉案貨物說明:
1、貨物名稱:特定碳鋼冷軋鋼品(Certain carbon cold-rolled steel products)。
2、貨物範圍:以冷軋之非合金鋼及其他合金鋼扁軋製品,捲盤狀或片狀,不論是否經退火、噴漆或被覆塑膠等非金屬物質,惟不包括表面塗鍍金屬之扁軋鋼品。
3、貨物成分:以鐵為主,碳含量小於2%,其他元素含量不逾下列標準:錳2.50%、矽3.30%、銅1.50%、鋁1.50%、鉻1.25%、鈷0.30%、鉛0.40%、鎳2.00%、鎢0.30%、鉬0.80%、鈮或鈳0.10%、釩0.30%、鋯0.30%。另不論硼與鈦含量,均屬涉案產品。
4、參考稅則號別:72091510、72091520、72091530、72091610、72091620、72091630、72091710、72091720、72091730、72091810、72091820、72091830、72092510、72092520、72092530、72092610、72092620、72092630、72092710、72092720、72092730、72092810、72092820、72092830、72099010、72099021、72099029、72099031、72099039、72107010、72107020、72107030、72107090、72109010、72109020、72109030、72112310、72112320、72112911、72112912、72112920、72119010、72119020、72119030、72119040、72124010、72124020、72124030、72124090、72125010、72125020、72125030、72126000、72251910、72251920、72251930、72255000、72259990、72261910、72261920、72261930、72269210、72269290、72269990共64項。
5、用途:製造汽車、電器、傢俱、容器以及其他日用品等。
(二)涉案國及涉案廠商:
1、輸出國或產製國:中國大陸。
2、已知之製造商及出口商: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鋼浦項冷軋薄板有限責任公司、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未列名之涉案貨物製造商、出口商或進口商。
(三)本案涉案國補貼率及傾銷差率:
1、補貼率:51.10%。
2、傾銷差率:36.77%。
三、核定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
(一)應稅貨物範圍:同前述涉案貨物範圍。
(二)課徵對象:同前述涉案國及涉案廠商。
(三)平衡稅稅率:暫不課徵。
(四)反傾銷稅稅率:暫不課徵。
(五)適用期間:自108年10月9日至113年10月8日,為期5年。
四、本案相關文件:本部107年4月16日台財關字第1071008000號公告、108年5月17日台財關字第1081010432號公告及同年7月12日台財關字第1081014876號公告。

 

部    長    蘇   建   榮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19-10-09 點閱次數: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