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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進口花生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8月12日13時48分04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31027078號
附件:

主旨:113年度進口花生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8月12日13時48分04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3年1月16日台財關字第1131000128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10-09 點閱次數: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