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32170號
修正「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九點
署 長 謝 鈴 媛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32170號
修正「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九點
署 長 謝 鈴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