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16854號
附件:拾貳、附錄十八、以電子方式申請沖退外銷品原料稅應注意事項修正版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拾貳、附錄十八、三、進、出口作業應注意事項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新增「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拾貳、附錄十八、三、進、出口作業應注意事項(十)。
二、本次修正內容:廠商以電子方式申請沖退外銷品原料稅,如須進行印刷電路板( Printed Circuit Board,PCB)之平方公尺(MTK)單位換算者,應分別於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進口報單及出口報單之規格欄位填報單位換算用之比例、長、寬數值及其單位。
署 長 謝 鈴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