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21005153號
附件:
主旨:111年度進口食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6日16時49分25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0年12月29日台財關字第1101032423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21005153號
附件:
主旨:111年度進口食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6日16時49分25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0年12月29日台財關字第1101032423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