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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04838號

修正「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要點」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5-03-12 點閱次數: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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