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8219號 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