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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進口其他液態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9月5日13時48分46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11024798號
附件:

主旨:111年度進口其他液態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9月5日13時48分46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0年12月29日台財關字第1101032423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2-10-04 點閱次數: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