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51026386號
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點
署 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51026386號
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點
署 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