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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之「十七、錯單或應補辦事項」代碼A39至A54之代碼意義(如附件)。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987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之「十七、錯單或應補辦事項」代碼A39至A54之代碼意義(如附件)。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署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4-12 點閱次數: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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