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987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之「十七、錯單或應補辦事項」代碼A39至A54之代碼意義(如附件)。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署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987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之「十七、錯單或應補辦事項」代碼A39至A54之代碼意義(如附件)。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