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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進口雞腿與雞翅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4日8時48分34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51002638號
附件:

主旨:114年度進口雞腿與雞翅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4日8時48分34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4年1月8日台財關字第1131034992號公告。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1-23 點閱次數: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