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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010178181號


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第三點


部 長 蘇 建 榮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12-20 點閱次數: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