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2631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二十五、放行附帶條件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陸、部分內容(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關港貿作業代碼」二十五、放行附帶條件,新增「L:快遞同一分號多件報單,應待貨物全數刷碼出倉後,始可提領出區」(附件1)。
二、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陸、十四、「進口貨物放行通知(N5116)」部分內容(附件2劃線部分)。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