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3102706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案件得採進口C2無紙化通關作業」,並自即日實施。
公告事項:
一、旨揭案件傳輸報單其特殊關係欄位須填報代碼「138」(有特殊關係,辦理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案件)、納稅辦法填報「65」(預估稅捐),並於其他申報事項欄位註記辦理年度及期間。
二、採旨揭作業者,應將通關須檢附文件(進口貨物押款放行申請書、預估商業發票、貨價申報書、裝箱單及其他證明文件等)電子檔,透過NX5901訊息或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傳送至海關。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