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11006433號 修正「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 署 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