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01027861號 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 署 長 謝 鈴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