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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51008930號

修正「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
    附修正「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

部 長 莊 翠 雲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4-08 點閱次數: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