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161061號
修正「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
署 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161061號
修正「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
署 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