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11025756號
一、海關進口稅則第3章「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之稅則分類如下:
(一)物種之學名為稅則號別所明列者,依HS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歸列該稅則號別。
(二)物種之學名雖非稅則號別所明列,惟經查明與該稅則號別為同種異名者,仍歸列該稅則號別。
(三)非上述情形者,歸列稅則相關目「其他」下適當之稅則號別。
二、本令自111年12月30日生效。
部長 蘇 建 榮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11025756號
一、海關進口稅則第3章「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之稅則分類如下:
(一)物種之學名為稅則號別所明列者,依HS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歸列該稅則號別。
(二)物種之學名雖非稅則號別所明列,惟經查明與該稅則號別為同種異名者,仍歸列該稅則號別。
(三)非上述情形者,歸列稅則相關目「其他」下適當之稅則號別。
二、本令自111年12月30日生效。
部長 蘇 建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