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經加字第11004601980號、台財關字第1101011471號
修正「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修正「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
附修正「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
部 長 王 美 花
部 長 蘇 建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