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台關緝字第1131031642號 訂定「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作業要點」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