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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進出口貨物送外化驗鑑定及費用歸屬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15892號


修正「進出口貨物送外化驗鑑定及費用歸屬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出口貨物送外化驗鑑定及費用歸屬作業要點」第七點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5-06-19 點閱次數: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