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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計畫與紐西蘭安全出口計畫(Secure Exports Scheme,SES)相互承認自110年3月18日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02752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四


主旨:我國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計畫與紐西蘭安全出口計畫(Secure Exports Scheme,SES)相互承認自110年3月18日實施。
公告事項:
一、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我國AEO業者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
二、前項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得享有紐西蘭海關提供之通關優惠措施如下:
(一)降低進口貨物文件審查及/或貨物查驗比率。
(二)進口貨物如被抽中查驗,得優先查驗。
三、有意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請於110年2月26日前登入本署「優質企業申辦平台」,點選「企業基本資料」/「基本資料維護」,於「相互承認-願與下列國家交換資料」選項下勾選紐西蘭,俾供本署將該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基本資料提供予紐西蘭海關。日後通過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認證且有意參與旨揭相互承認之出口業者,亦請於通過認證後,登入前揭平台勾選該選項。臺紐雙方海關每月定期將更新之AEO/SES交換名單資料,提供予對方。
四、旨揭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書中、英文版(詳如附件)。


署 長 謝 鈴 媛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1-27 點閱次數: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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