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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物流中心稽核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151011838號

修正「物流中心稽核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物流中心稽核作業規定」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5-07 點閱次數: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