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5100520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如附件),並自115年3月1日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一)進口不受理報關原因2.能補正(B類)代碼B6F之代碼意義為:「未向海關登錄委任資料案件,報關前請通知快遞收貨人完成線上委任,或由報關業者具結」,並刪除代碼B6A及B6E。
署 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