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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際機場禮遇人員入境行李物品通關作業程序」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11533號


修正「國際機場禮遇人員入境行李物品通關作業程序」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際機場禮遇人員入境行李物品通關作業程序」第五點

 


署 長    謝   鈴   媛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5-04 點閱次數:795